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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地办起民工学校 杭州经验将在全省推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3:30 杭州日报

  杭州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的经验将在全省推广。在昨日下午举行的民工学校推广及经验交流会上,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张其光副司长、省建设厅赵如龙副厅长充分肯定杭州经验,要求在全省乃至全国建设行业进行推广。

  近几年来,杭州市许多建设施工单位积极创办民工学校,经常对民工进行文明礼仪、道德法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常识培训,开展以“关爱民工”为主题的多
种形式的活动。目前,全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已发展到340余所,并涌现了“十佳民工学校”,为提高民工素质、推进工程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最近,市建委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工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凡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地;县(市)城区范围内,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地,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都应建立民工学校,进行正常的教学活动。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民工学校建设予以大力支持、配合,努力解决办学中的实际问题。

  据悉,从2006年7月1日起,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列入“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评选基本条件之一。2007年1月1日以后,民工学校建设不达标的工地,不得评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通讯员史建伟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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