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村务公开制度旧村改造相关事项要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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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3:49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6月23日讯(见习记者 黄强)随着《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市也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我市范围内与农村相关的旧村改造规划、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户补偿数额等事项,均应向村民公开。 通知规定,在我市范围内,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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