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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规范村务公开制度旧村改造相关事项要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3:4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6月23日讯(见习记者 黄强)随着《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市也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我市范围内与农村相关的旧村改造规划、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户补偿数额等事项,均应向村民公开。

  通知规定,在我市范围内,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规定
的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其实施,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等九项经济发展事项,旧村改造规划、拆迁补偿标准及拆迁户补偿数额等十项社会发展事项,以及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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