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疗将取消政府定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4:37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在广东,所有医疗机构按政府定价收费的历史即将结束。广东省23日出台《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和调整方案》,规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定价形式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 据介绍,所谓政府指导价就是政府规定最高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可在此标准下自主定价,下浮幅度政府不作规定。而营利性医疗机构完全自主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这种价格管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