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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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5:05 都市快报 | |||||||||
江省人事厅公布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和浙江省合格标准(含医古文、古汉语,下同)。其中,全国通用标准60分;省定合格标准50分;医古文各级别标准60分;古汉语各级别标准50分(以上各类试卷满分100分)。 考试合格人员由考试机构核发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合格证书;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含古汉语和医古文),有效期到2007
对个别工作业绩确实突出、年龄偏大的人员,2006年外语考试成绩达不到省定合格标准的,经审定同意后可允许参加2006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徐芳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