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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高温下的劳动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7:3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于淼  

  又到一年高温时。6月18日,北京市气象台发布了今年以来首个高温橙色预警。此后几天内,北京的最高气温均在34摄氏度左右。

  在接连袭来的高温中,许多劳动者依然在忙碌。在竞争的压力面前,许多人无从放
弃高温下的工作。

  “天气是热了点,可活儿不能耽误。”40多岁的王师傅带着几个伙计在北京西四环的杏石口村经营一个汽修店,“天气热也不见得都是坏事———正因为天热,经常有车主来这里给空调加氟。”

  他告诉笔者,对付高温,他只能是采取“多喝点水”的办法。“昨天,我的胳膊就被发动机烫伤了。修车时不能带手套,而水箱的温度超过了60摄氏度,很容易被烫伤。”

  店里的几个员工,根本就没听说过还有“防暑降温费”,只是偶尔热急了,到拐角的水龙头连头带脸冲个痛快。

  “加氟吗?贴膜吗?”离这家修理店不远,有一家较大的汽车配件市场,笔者还没进入市场内,门口便有人抢起了生意。

  “我们这叫主动出击!天再热也没办法,还得揽生意,谁叫咱是给别人打工呢。”20多岁的小刘一口东北话,殷勤地招呼着。

  “我们最怕夏天,地表温度四五十摄氏度,简直热浪一样,人都快被烤熟了。”小刘无奈地说,他甚至不太敢回柜台喝水。“老板看得严,多回柜台喝几次水,就会挨骂。问老板要降温费?那还不给开了啊。”

  不仅是修理工,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厨师、快递员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每年都忍受着高温的考验。他们的工作环境着实令人担忧。

  据一家中医学院的初步统计,因高温导致身体不适、中暑的患者占到每年门诊人数的30%,其中至少有一半是在高温环境下作业引起的。

  在高温条件下,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如何得到切实保护?

  “到现在为止,我们国家对于‘高温’一直没有明确度数。”国防大学曲教授介绍说,当外界气温达到35摄氏度时,人体就会感到不适;当气温超过人的体温,这样的高温下在户外停留半小时就有可能引起中暑。高温下坚持工作的工人尤其容易受到伤害。

  北京市气象局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对于“高温”一词,气象部门还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界线,以前有的城市实施过39摄氏度以上工厂停产,现在也没有这种规定了。

  “高温下的劳动保障存在很大疏漏。”有学者指出,一些单位为了抢工期,追求所谓的工作效率,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据了解,我国目前针对高温作业可以参照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制定于1960年。该条例中仅仅有“对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包括田间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等规定,属于一般性劳动保护条款,不具有强制性。而《劳动法》虽然对高温工作岗位有防护措施,规定高温季节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但具体针对室外高温条件下的防范保护措施还不明确。

  专家建议,建立高温预警机制是政府一项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类似高温的非正常现象很多,政府应设立相应的统一协调机构来专门处理此类事件,综合拟定相关的行政法规,以此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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