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机长集体"跳槽"飞行员将向航空公司做天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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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8:10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赔200万能确保我顺利辞职吗?”昨日,南京东方航空公司的机长佟某似乎对单位提出的辞职赔偿款还有些不敢相信。当日,南京江宁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包括佟某在内的9名机长辞职赔偿一案。 昨天上午9点,关于8名年轻机长的辞职赔偿问题,法庭进行了证据交换,随后8位机长签完笔录,迅速离开了法庭。据该航空公司法律事务部严某称,8名机长都是从大学里精
9名机长中的一位佟某,因其提出辞职的时间早于其他8名机长,并经过劳动仲裁得到解除劳动关系的裁决,故其案单独审理。其代理律师称,民航总局的文件并未按照培养飞行员的实际花费和飞行员已做贡献的实际情况,计算赔偿费用,其计算方法已脱离实际。因此应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赔偿项目,由航空公司对其直接经济损失进行举证。航空公司出具的培训飞行员花费清单中,只要有合法票据证明,都予以认可。但在赔偿培训费同时,应减去佟某已在单位服务十多年的部分才算合法合理。法庭上双方经过协商均表示愿意调解,最终佟某同意赔偿航空公司200万费用。(江研周海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