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电老鼠”窃电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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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8:26 扬子晚报 | |||||||||
从2003年到2005年,电工出身的郑清崧屡屡帮助上海诸多商户窃电,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郑清崧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40岁的郑清崧早年曾在福州某建筑设计院当电工,2002年,郑清崧来到上海,化名“朱贵”与人合伙做电力设备安装工程。2003年,郑清崧从此开始了他的偷电生涯,一些饭店、个体户老板都会主动通过朋友亲戚找他帮忙窃电。每窃电一次,他都会拿到一笔酬金,少则500元,多则1000元至2000元。(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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