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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通事故赔付城乡差额8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8:26 扬子晚报

  前日,深圳市103路大巴总站被一二十人堵住,大巴出行一度瘫痪。一名年仅25岁的湖北籍农村男子日前被一辆103路大巴撞倒,于前日去世。按照广东省最新交通事故赔付标准,深圳城镇人口与农村人口获赔金额相差悬殊,最高差额达到83万元。其众亲友希望除法律规定的赔偿外,大巴公司还要给予额外赔偿,并希望快速“私了”此事。

  前日上午8时许,大约一二十人与一对老年夫妇一起来到深圳市下沙103路大巴总站
,随后开始围堵出入的103路大巴,总站内约20辆103路大巴被困。据老妇人等人介绍:他们是湖北荆州人。6月11日,一辆103路大巴车将他在深圳打工的25岁儿子郑建新撞倒。在医院抢救10天后,其子前天不幸离开人世,留下两岁的孩子、年轻的妻子以及年老的父母。众多围堵大巴人员介绍,他们都是死者亲友,希望大巴公司绕过法律途径,快速“私了”此事。

  家属代表表示,死者生前在深圳一直靠打工生活,是荆州农村户口。按照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农村人获赔数目与深圳城市人相差很大,因此家属要求大巴公司在法律规定的赔偿外,再额外给予经济赔偿。

  据记者了解,广东省公安厅近日印发《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按照深圳市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从5月30日零时起,驾驶员如在深圳违法驾车致人死亡,最高要赔101万元,农村户口最高赔付18万,两者相差83万。(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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