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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将对中小套型房屋限价开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8:29 每日新报

  《深圳商报》供本报专稿近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房地产业处处长赵路兴在媒体上表示,国家将对中小套型房屋进行限价开发,一时间成为多家媒体的头条并引起了广泛关注。记者在第一时间与赵路兴进行了电话连线,他告诉记者,此前九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重点就在于限套型、限房价,在各地陆续推出实施细则后,在9月前调控效果将有所显现;同时他指出,调控的目的在于保持房价稳定,将过高的房价增长幅度降下来,而不是人们普遍理解的房价将会下降。

  控制房价从地价入手据赵路兴介绍,就在本月上旬,《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也就是“37号文件”提出,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根据这个规定,招标制度将在“竞地价、竞房价”的基础上,全面得到推广。也就是说,新“游戏规则”就是:向上竞地价,谁地价出得高给谁;往下竞房价,房价报得低者得标。“同时,《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提到了两个‘70%’。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是其中一个70%;而另一个就是关于土地供应的,《意见》中指出,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赵路兴告诉记者,从以上内容不难看出,房地产业宏观调控首先要从地价开始入手,只有地价得到了控制,房价才能在此基础上得到稳定。

  “保持房价稳定不等于房价下降”赵路兴称,从调控方来说,政策主要在于限套型、限房价,套型和房价都是限制调控的对象,不能单纯地说要限制房屋结构,也不能单纯地说要限制房价。而对于开发商来说,主要就是竞地价和竞房价了,也就是说,开发企业进行投标的时候,投两个标,不仅竞地价,也竞房价。在房价、地价上进行一个综合选择,从优选择一个相对来说平衡得比较好的一家企业,然后进行开发建设,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供应。“政策的主要作用在于双管齐下地稳定房价,从而保证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消费。”

  赵路兴认为,通过这样的规划,房地产市场,特别是住房市场的供应结构会有很大的改善,市场上会出现一些应该说比较合理的中小套型,可能有助于其中很大一部分城镇居民,特别是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实现他的一种住房消费。就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出台后不久,在北京的春季房展上出现了消费者普遍观望的局面。很多人认为,国家将制定强有力的政策抑制房价,因而房价有下降的可能。对于这样的观点,赵路兴表示了不同的看法。“我们从来没有说过要将房价降下来,我们的政策是要保持房价平稳,主要是要将房价过高的增长幅度降下来,也就是说房价不会过快增长,这并不等于房价会下跌。”

  各地将在近期陆续推出实施细则“宏观调控不但要调整住房供给结构,同时还将对90平方米以下的新开工项目进行限价开发,有关实施细则也有望在近期出台。”赵路兴指出,《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已经明确规定,各级城市(包括县城)人民政府要明确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目标,并纳入当地“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各级城市住房建设规划要在2006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这也就意味着,在近期,各地都将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出有关实施细则,而在9月各地上报城市住房建设规划之后,房地产行业有关宏观调控的具体举措将逐步显现作用。”

  据悉,就在近日,全国首个房地产调控实施细则已在深圳正式出台,深圳以10项新政调控暴涨的楼价。据了解,这10项措施中包括新楼盘严格执行新的住房结构比例,每年将全市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措施。今后3至5年内,深圳市将适度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适当提高房地产开发强度,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转让。措施中对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行为也出招严厉打击,对性质严重的,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赵路兴称,“深圳实施细则的出台,无疑将加速全国各地根据当地情况制定相应实施细则的步伐。因此,此次调控要落在实处的信心

  是不容怀疑的。”

  <责任编辑: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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