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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毕业生试行就业见习制单位岗位公开征集未就业者自愿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8:51 无锡日报

  本报讯没有工作经验,使许多毕业生在求职时被拒之门外。昨天,我市人事、财政、劳动等多个部门联合发文,从即日起至明年年底,试行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实训制度。

  这项就业见习是针对无锡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缺乏社会实践及职业经验,将就业培训延伸到企业具体工作岗位,以完成一定生产或工作任务为目的的职业能力提升培训。见
习实训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由市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过程管理与监督,无锡籍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自愿参加。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26周岁以下、持有《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登记证》的未就业毕业生,可以持有效证件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报名。今年先在2004届中专以上学历、持本市《就业登记证》尚未就业的无锡籍毕业生,以及2005届无锡籍低保、特困家庭毕业生中开展试点,待条件成熟后范围逐步扩大。参与就业见习实训的用人单位,应是在无锡地区办理工商注册和法人登记,并具备见习实训条件,确有用人需要和接收大中专毕业生意向的企事业单位。优先安排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生物制药、新材料等本市重点发展行业中、已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且具备完善的职工培训教育体系的单位。

  每个单位至少提供5个以上管理、技术和技能型见习岗位。

  对这项就业见习的参与对象和组织机构,政府从再就业资金中给予适当补贴。毕业生见习期间每月的生活费补贴约相当于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承担见习实训的用人单位,每月按见习人数给予适当的实训费补贴。

  (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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