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回被挪用的公款 南宁一厂长三次投票“保”作案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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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9:2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据新华社南宁6月23日电(陈子文 王勉) 会计张祖达挪用职工的养老保险金购买彩票输个精光。为了追回被挪用的公款,张祖达所在工厂的厂长,不去求助司法途径,而是用“民间法则”解决,3次组织职工用投票的方式保护张祖达不坐牢,目的是让张祖达留在厂里继续工作还债。 现年35岁的张祖达,原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一工厂会计。2001年10月至2003年
在常人看来,发生这样的事情,毫无疑问应该报案。然而,这个厂的厂长却不这么认为。“事已至此,要是将张祖达送到监狱,这几十万元的公款岂不是打了水漂,自己拿什么去补这个窟窿?”“与其报案,还不如将此事对外隐瞒,留张祖达继续在厂做事。而且哪个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就由张祖达赔钱来补交哪个职工的养老保险金。” 有了这个想法后,厂长召开了厂领导班子会议,结果14人投票有12人赞成把张祖达留下来还债。在全厂职工就此问题投票时,同意张祖达留下来的票数达到97%以上。就这样,一个挪用职工养老保险的作案人被荒唐地“保”下来。 然而,纸包不住火。这家企业有职工向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写了举报信。案发后,张祖达归还了33万多元。不久前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张祖达有期徒刑五年,并责令其退赔余下的赃款17万多元。 陈子文 王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