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年增12%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09:50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记者 徐亢美) 近几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每年以超过两位数的百分比递增,平均达到12%。这是记者在昨天举行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与少年审判组织机构理论研讨会”上获悉的。 该专题研讨会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信宝和上海市副市长周太彤等出席了会
顾秀莲在讲话中指出,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越来越小、暴力严重程度不断加剧,形式十分严峻,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去年胡锦涛总书记为此作出重要指示:“要从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要明确责任,大力协同,综合防治。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使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得到明显的好转。”为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制订了专门方案,把流浪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学生、闲散未成年人群体作为工作重点,从政策制定、教育管理、保护救助、帮教矫治等多方面入手,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力措施,针对非法网吧、淫秽色情网站等危害青少年成长的突出社会问题开展了治理整顿,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