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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孩感染艾滋病案开庭 被告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0:0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12岁男孩感染艾滋病死亡后家属将孩子就诊的扬州某医院和曾给孩子输血的河南一五九医院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本报曾于3月1日对此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该案于3月2日在广陵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后,被告河南一五九医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被法院驳回。经过一番波折,昨天,广陵区人民法院终于正式开庭审理了该案。

  昨天在庭审现场,第一被告扬州某医院和第二被告河南一五九医院均到场。法庭采
取简易程序进行审判,扬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理华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陈述事实并提出诉讼请求。父母均为外地来扬打工的男孩友友去年因咳嗽、发热、拉肚子两次被送进了市某医院治疗。在住院期间,医生对其病情产生怀疑,随后进行血液检测,发现HIV—1抗体呈阳性。后经省疾病控制中心确认,友友患上了艾滋病。今年1月13日,未满12岁的友友因治疗无效死亡。

  据了解,1996年友友因为烫伤在河南一五九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曾先后输血计7次,在排除友友因母婴传染或性行为传染艾滋病的可能性后,血液传染因此成为友友感染上艾滋病的最大可能。同时原告认为,扬州市某医院同样存在使友友感染上艾滋病的可能,因此应与河南一五九医院共同承担因其过错致使受害人感染艾滋病而死亡的赔偿责任。原告请求判决两被告共承担赔偿费用共计40余万。

  第一被告扬州某医院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按照常规不存在过错,第二被告河南一五九医院认为当年为友友输血时,所采取的医疗行为均有当时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法庭最后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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