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大学生困难够条件可领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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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0:40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聂超)市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处昨天称,大学生毕业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向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低保。 据该处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40区县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略有差异,分别为140元、160元、195元。毕业后生活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条件符合,就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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