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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血亲可提取特困职工可治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0: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周骏)为帮助更多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难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完善公积金支取政策。中心主任薛华锋日前表示,对购买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的市民,在发放贷款时将予以重点支持,购、建住房者不仅本人及配偶可提取自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其直系亲属也可提取,对于生活确实困难的职工,还可提取公积金用于补助困难生活。

  据了解,修订后的支取办法将规定购、建住房者不仅本人及配偶可提取自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其直系亲属也可提取,但这里的直系亲属仅限定于父母与子女间的血亲关系,兄弟姐妹等亲属不包括在内。

  中心主任薛华锋说,在支取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前,我市公积金提取的情况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退休、调走、死亡等中断继续缴纳能力的职工可提取;一类是常见的以修、建房为目的的可提取。除此以外,其他支出并不能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提取范围中,夫妻一方购房,双方可同时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但其他亲属均不在此列。就算子女购房,也不得支取父母名下的公积金。考虑到低收入职工的实际困难,管理中心还提出,困难职工因病急需钱时,也可支取公积金用于治病,这样,公积金年提取范围除以往的单纯购建房屋外,增加了生活困难补助这一类,更加人性化。

  此外,管理中心还面向社会聘请了100位住房公积金义务监督员,让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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