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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工程分包 加强民工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1:02 中国三峡工程报

  如何加强水电工程建筑市场管理?三峡总公司要求

  规范工程分包 加强民工管理

  本报讯(记者 徐爱民)6月15日,三峡总公司在成都召开金沙江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规范工程分包、加强农民工管理专题会议。三峡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樊启祥要求
工程参建单位进一步规范工程分包,施工单位要加强协作队伍和农民工的管理,为工程建设创造一个稳定和谐的施工环境。

  三峡总公司党组、纪检组长于文星主持会议。

  会上,三峡总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王树凯介绍了《建筑市场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来自溪洛渡和向家坝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代表和三峡总公司溪洛渡、向家坝工程建设部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两项工程的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并对三峡总公司制定的《建筑市场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该《办法》将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

  樊启祥在讲话时指出了目前溪洛渡、向家坝水电站建筑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如何进一步规范工程分包、加强协作队伍和农民工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他说,三峡总公司作为这两项工程的业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在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要做好分标规划,规范招标行为。分标规划要充分发挥施工单位在管理、技术上的特点和优势。第二,通过一定阶段的实践,对施工合同里关于工程分包和劳务用工的条款要进一步细化。要正确评价施工单位的人员、设备力量,对于施工协作队伍要严格资质审查,建立市场准入制度,进行事前管理。第三,在合同费用的管理上,对施工单位本部和分级提取的管理费标准要做出相应规定,对分包工程的价格水平要合理确定。

  樊启祥指出,随着建筑市场的发展变化,水电工程主要承包单位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型、管理型企业转变是必然趋势。施工单位首先要增强自控能力,对分包后的工程建设要有控制能力。施工单位充分利用市场化和社会化资源以减少施工成本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不能以牺牲工程的控制权为代价。第二要规范分包和劳务用工行为,加强劳务协作队伍管理。分包协作单位要有符合要求的资质,要有现场的组织者、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对协作单位的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现场的工作时间、工作方式以及需要具备的工作能力,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第三要根据各单位的实际对分包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市场准入条件、分包范围、农民工管理等内容。同时,各施工单位要共同维护市场平台,不要互相恶意挖人。第四要对统一用工、统一食宿、统一培训、统一劳保、统一工资等“五统一”的管理模式制定具体化的要求。第五要规范廉洁从业行为。这项工作业主和监理单位处在重要位置,施工单位也要加强对分包队伍及农民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希望大家对业主单位人员的廉洁从业行为进行监督。

  于文星在总结发言时从反腐败的角度对建筑市场管理提出了要求。他说,规范工程分包最重要的是杜绝工程层层分包、转包,层层分包和转包不仅是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重要因素,也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对于分包单位的准入标准最重要的是看它有没有能够长期进驻现场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有没有与承包工程相适应的施工设备。要切实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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