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坦承有私生子安徽贪官曾立志当董存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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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11:27 黑龙江日报 | |||||||||
据《江淮晨报》报道“我小时候也曾立志要当一个像黄继光、董存瑞式的英雄,但没想到多年后的今天却成为了人民的罪人……”21日17时20分,对安徽贪官刘俊卿的庭审宣布结束,并将定期宣判。在向法庭作最后陈述时,刘俊卿当庭对自己的罪行进行了自我剖析,并且还向法庭坦承自己与情妇张某生育了一个私生子。 “我的大儿子今年28岁……我和张某还生了一个孩子,名字叫刘××”,庭审中,
而在刘俊卿案开审时,法庭旁听席上便坐满了刘俊卿的亲友,其中不乏带着孩子长相较好的年轻女子在一旁抹眼泪。而在对刘俊卿指控中的13处房产中,大部分被刘俊卿用来提供给情妇居住,仅在合肥便有3处房产。 与此同时,刘俊卿的辩护人当庭表示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内容不持任何异议,但认为刘俊卿具有自首情节,对国家作出过重大贡献,虽然受贿和贪污,但并没有因此给国家造成什么损失,因此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时,刘俊卿说,“我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在少儿时代,兄弟姐妹七八人全靠父亲一人养活,家境十分清贫,但就在这个时代,我曾经立志长大后要当黄继光、董存瑞式的英雄,当祖国需要时报效国家,但做梦也不会想到几十年后的今天,我会蜕变成人民的罪人……”说到动情处时,刘俊卿不时地停下来小声啜泣,并且还当庭吟诵了当时自己所写的一首小诗,“蚊虫的叮咬算不了什么,冷水干粮也能精神焕发”。 对于自己之所以走向犯罪,刘俊卿剖析为,“随着酒厂效益的翻番、规模的不断扩大,个人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各种光环接踵而来,一些消极思想也在悄悄地侵袭着我,渐渐地走上了堕落的人生栈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