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两年内处理17名处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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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0:27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记者 胡占山) 省委办公厅日前对长春民主评议百名处长工作进行调研,并向省委递送了题为《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磅举措》的汇报,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李申学批示中对长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2004年,面对软环境建设中诸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长春市委市政府领导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反思,最后果断决定,对掌握重点审批权和执法权的处长进行评议。对处长的评议
从2004年开始,长春市软环境办每年选择100名涉及执法监督和经济社会管理的处长,推向社会接受民主评议。2004年评出较差处长10名,其中2名因涉嫌违法被查处,8名受到组织处理。2005年,又评出较差处长7名,其中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查处免职2名,调整岗位2名,诫勉谈话2名。 直接操作百名处长评议工作的长春市软环境办、纠风办副主任李向阳表示:“对处长进行评议,就是要严肃查处那些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处长、科长,让能干事的人去干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