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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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3:41 重庆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在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国土资源部再次提醒公众: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针对一些地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违法建造住宅、侵占耕地的现象,国务院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国土资源部也规定,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不能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另外,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标。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予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一律不批准。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