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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车被砸超市无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4:4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实习记者张鑫)顾客购物时,停放在超市停车场内的车在有保安的情况下,玻璃被砸碎,车内物品被盗走。

  沈阳市铁西区麦德隆店先称自己不负责,然后让顾客第二日再来超市找某位经理讨说法;但在第二天,顾客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位经理。

  购物时停车场内车被砸

  6月23日21时许,翟女士及其丈夫来到铁西区麦德隆店,二人将自家的商务车停放在超市停车场入店购物。

  半小时后,翟女士夫妇走出超市,突然发现一周前买的新车已经面目全非:左后门玻璃破碎,大块玻璃粘着玻璃车膜散落在车后座上。

  还有比这更严重的———翟女士很快发现,放在车内的肉色挎包“不翼而飞”。据翟女士回忆,挎包内除了装有3000多元现金外,还有一部手机等物品。

  超市称没责任,第二天找经理

  翟女士称,当时她看见停车场内有两名保安,但保安“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上前质问并要求看停车场录像,得到的回复是,“我们不清楚,你们不可以看录像。”

  随后,翟女士夫妇找到超市内的一位负责人,但是该负责人在听完翟女士的讲述后,却表示停车场是免费停车,所以超市并没有承担责任的义务。

  “保安在停车场,怎么还会发生这种事。”翟女士问道,该负责人却称,停车场内的保安是保安公司派来的,并不归超市管。最后,该负责人告诉翟女士夫妇,“你们明天来找一个姓崔(音)的经理吧。”

  受害者根本找不到经理

  昨日19时许,记者陪同翟女士夫妇来到铁西区麦德隆店。翟女士告诉记者,之前她曾多次到超市或打电话找过崔经理,但都没有找到。

  在一楼的通道入口,一名保安拦住了翟女士夫妇,“是那个车的事吧,崔经理现在不在。”

  在翟女士的强烈要求下,保安打了一个电话,之后仍坚持称,“崔经理现在不在,就我们的内部主管在,但现在找不到他。”

  记者向保安表明身份后,保安马上走进屋子。一分钟后,保安从屋内走出,告诉记者,“内部主管说他不接受采访。”

  律师:超市应承担民事责任

  “虽然超市的停车场是免费的,但是如果出现重大过失,超市仍然要承担保险责任。”昨日,中国法学会会员李振革律师认为,超市停车场免费并不意味着超市就可以免责,诸如“车损概不负责”的告示牌这种想减轻或免除应尽责任的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在车辆存放期间,如出现翟女士这种车被砸、东西被盗的重大过失,超市仍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李振革律师指出,虽然内部分工不同,但是超市不能把“保安不归超市管”作为不负责任的理由,这是缺乏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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