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式储蓄国债将发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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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4:50 光明网 | |||||||||
本报北京6月24日电记者温源近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选择部分商业银行为试点,将于近日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储蓄国债(电子式)。 与之前的凭证式国债相比,即将推出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并设立单个账户单期购买上限,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二是采用实名制,不可流通转让;三是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免去了投资者保管纸质
据了解,目前已取得代销试点资格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营业网点柜台销售,共计有近6万多个营业网点参与此次发行,覆盖了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和地区。投资者可以从今年6月20日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始在上述七家承办银行柜台办理开户,已经在商业银行柜台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不必重复开户。 与同期限储蓄存款相比,储蓄国债(电子式)收益更多。以1万元为例,在银行存入3年期定期存款,到期后扣除20%利息税,存款人实得利息777.6元;如果购买票面利率为3.14%的3年期的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储蓄国债(电子式),每年可获得利息314元,三年总和为942元,高于存款利息164.4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