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鉴定胎儿性别导致终止妊娠将被施以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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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6:55 国际在线 | |||||||||
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在刑法中增加规定,对违反国家规定,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导致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后果,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草案今天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指出,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统计显示,目前我国新生儿“男多女少”,比例约为119∶100,严重偏离106∶100的正常值。(中国青年报 记者程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