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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六)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7:52 潇湘晨报

  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将刑法134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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