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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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8:1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6月24日下午,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回顾总结今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对下一阶段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作出部署。会议强调,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本着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对每一位考生负责的态度,一丝不苟地做好招生录取各项工作,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和考生放心满意。副省长、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主任何权出席会议并讲话。 何权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高校招生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何权指出,下一步高校招生工作将进入录取阶段。这个阶段的工作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实施高校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机制和体系,切实做到“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严格执行“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二是切实做好招生录取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考生电子档案和信息的保密管理,强化录取系统和网络安全工作,创造安全的招生录取环境。三是积极营造良好的招生录取舆论氛围。招生考试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使考生和家长全面、准确、及时了解各类招生信息,特别是要提醒考生和公众防止招生欺诈。高校要全面如实宣传学校办学性质、条件和收费标准等信息,不做任何可能误导考生的宣传和承诺。要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有关资助政策,让每个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树立信心,不会因贫失学。四是进一步加强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工作。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实行招生过程督查制的要求,把招生录取督查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全程参与,层层监督。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制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