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应对“天灾人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8:44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为应对频繁发生、破坏巨大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中国加快了危机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备受关注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24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这部法律草案的起草始于自2003年5月。正是2003年的非典疫情,促使中国重新审视突发事件应对中存在的问题。

  首次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7章62条,适用于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

  为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使损失降到最小,草案把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放在突出位置,赋予了政府必要的处置权力。

  “但是,由于这项权力由政府集中行使,存在着某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可能性,必须对政府行使处置权力作出必要的限制和规范。”曹康泰说。

  草案据此规定,政府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时,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为应对突发事件征收或者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责任编辑: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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