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高校不得降标准点录招生 不得随意调整招生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8:58 大众网

  本报济南6月24日讯为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省教育厅今年将采取五项措施,其中特别强调高校不得随意调整招生计划,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

  一是制定严密的录取程序:各院校要成立由校(院)长、纪检书记、招办主任等人员组成的录取领导小组,招生学校录取新生时,对各志愿(含专业志愿)的考生都要认真对待,尊重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学校必须在每一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决定考生取舍,及时上载录
取数据。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二是加强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录取通知书进行诈骗。新生报到后,学校须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替考、冒名顶替上学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三是加强对调整计划使用的管理。录取期间,高校调整计划必须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进行;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高校必须公示本校调整计划的执行结果。四是积极实施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招生工作实行“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办事程序、考生成绩、录取结果、接待来访、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咨询等十个方面公开。五是加强内部监督和制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加强对考试招生全过程以及重点岗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