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实行检务督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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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9:1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顾志翔) 辽宁省沈阳市检察院出台的《检务督察制度暂行规定》6月20日实施。这是该院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促进检风建设、业务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依法公正履行检察职责的一项新举措。 据介绍,《检务督察制度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检务督察的主要任务是:对执法办案、检风检纪、作风管理等方面实施监督;发现和纠正违规、违纪、违法办案行为和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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