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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了16年临时工一个电话被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9:27 大众网-齐鲁晚报

  许国亮认为,自己同在编人员一样,得到了连续稳定的工资,享受到了奖金、野外工作补助等;在工作性质上,单位授予他地矿行政工作权,收取行政事业性规费;自己每年至少两次向单位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但单位一直拖着不签……

  本报潍坊6月24日讯昌乐县53岁的许国亮在该县朱刘地质矿管所连续工作了16年,去年被单位一个电话辞退回家。在被辞退一年多的时间里,许国亮多途径向单位讨要工资、经
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费等共计38261元,一直没有结果。

  据了解,1989年8月,昌乐县朱刘镇政府设立了朱刘镇矿管站,同年10月,许国亮即来该站工作,1990年还被任命为副站长。后来,该站名称变更为朱刘地质矿管所,隶属县地质矿产局。1998年7月,昌乐县地质矿产局清退临时工,许国亮也被列入花名册中,但没有被清退,继续留在朱刘地质矿管所工作。1999年昌乐县地质矿产局将许国亮聘为季节工,每月工资600元。2005年2月28日,许国亮被单位电话通知:先回家,待机构理顺后再通知是否上班。回家后,许国亮就再没有领到单位发的工资。

  2005年4月,许国亮以昌乐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失业救济金、不缴纳养老保险为由向县劳动仲裁委申诉,仲裁委认为此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不予受理。

  2005年4月25日,许国亮起诉到昌乐县法院,要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赔偿工资、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费等共计38261元。后来,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许国亮始终在朱刘辖区从事矿管工作,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临时用工按照雇用关系处理,法院遂驳回了许国亮的诉讼请求。

  为讨钱而搭进2000多元钱打官司的许国亮认为,自己同在编人员一样,得到了连续稳定的工资,享受到了奖金、野外工作补助等;在工作性质上,单位授予他地矿行政工作权,收取行政事业性规费;为了工作,自己在2001年为单位收欠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左眼损伤,眼球被摘除;自己每年至少两次向单位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事情,但单位一直拖着不签。辛勤工作16年,单位随便一个电话就把人辞了?况且到现在为止,单位也没有书面通知他被清退。

  山东海瑞达律师所王建华律师认为,从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我国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在法律上就没有临时工一说了。从具体情况看,许国亮应该是与其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其权利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职工,应当补发所欠工资,交足养老、医疗等各种保险,另外还要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记者 刘炳文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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