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控制开发区用地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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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09:32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国土资源部公布落实“四至”范围开发区名单 据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已落实“四至”范围的天津保税物流园区等20个国家级开发区名单及其“四至”范围、界桩坐标点号和开发区边界形状图。公告同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刊载,以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这20个开发区中包括厦门象屿保税物流园区、福建福清出口加工区、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市科技园区、福州台商投资区、福州元洪投资区、福建福州出口加工区等。 “四至”是指建筑基地或耕地四周跟别的基地或耕地分界的地方。按照国务院要求,在开发区通过审核并公告后,应落实“四至”范围,以防止开发区四处“漂移”和变相扩区,从而合理控制开发区用地规模。(来源: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