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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中院院长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0:11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合肥6月24日电 安徽省阜阳市原政协副主席、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家义近日因涉嫌受贿被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1983年10月至2005年9月28日期间,刘家义历任原阜阳地委副秘书长、利辛县委书记、原阜阳地委政法委书记、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院长、党组书记和阜阳市政协副主席。检察机关查明,刘家义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调整、工作安排及工程建设中,收受他
人财物共计94.35万元及90枚银元。2005年12月9日,刘家义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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