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郑州拟划出4.43平方公里禁煤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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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0:43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昨天,郑州市政府发布公告,从今年12月起,拟将市区部分地段,划为2006年度禁止烧煤区,总面积约4.43平方公里。 出台这一规定,主要是为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这些区域大致如下:
中原区:桐柏路以东(后河芦村除外)―航海路以南―工人路以西―中原区南界以北。 二七区:嵩山路以东―绿城小区围墙以南―兴华南街以西―长江路以北。 金水区:文化路―二七路―西里路―杜岭中街―金水路―经八路―黄河路―文化路。 管城回族区:职工路―东大街―城东路―凤凰路―东明路―熊儿河―武警总队西边小路―商城路―职工路。 惠济区:京广铁路―兴隆铺路―丰乐路―宋寨南街。 上街区:汝南路以东―济源路南―淮阳路以西―中心路以北。 高新区:科学大道―金梭路―枫杨街―银屏路―科学大道。 经济开发区:第四大街以东―航海路以南―第七大街以西―经南三路以北。 以上区域,所有烧煤锅炉、烧煤茶炉要全部取缔;生产、生活采暖所需的热源能源,要一律参加集中供热,或者采用清洁能源;同时,在这些区域内,将杜绝露天烧烤。 市政府公告说,如果涉及的单位和居民,对这一决定有什么建议和意见,可向当地政府或环境保护部门反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