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加大对官员问责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3:15 国际在线

  新华社消息:日前提请中国立法机关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加大了对违法官员的问责力度。

  草案规定,地方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如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严重突发事件;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等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24日正式进入立法程序。法律草案将各类突发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赋予了政府处置的权力,并对这种权力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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