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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立法应对突发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3:4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类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昨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这部法律旨在通过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加以规范,提高中国应对突发性灾害的能力。

  草案涉及的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四类。通过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作出的全面规定,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将被置于较为完备的法律框架内。

  草案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并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政府应当立即进行先期处置,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发生地省政府统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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