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行政许可也有规可依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15: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深圳讯《深圳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若干规定(草案)》本月20日通过政府公报向社会公布,此类法规全国首创,标志着深圳第四轮审批制度改革启动。 人事、外事、户籍、计生、优抚、社保,这些事项都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范围,被称为非行政许可审批,可是要办这些事,老百姓还是要跑断腿,甚至比办个营业执照等行政审批事项更麻烦。据了解,深圳市于1998年、2001年和2004年分别进行了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
为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深圳市法制办起草了《深圳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若干规定(草案)》。 (周敏) (观宇/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