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 两种电热水壶“不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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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1:2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电热水壶已日渐成为众多家庭最常见的用品,但国家质检总局25日公布的一份质量抽查结果却发出了警告:在对电热水壶产品质量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中,其抽样合格率仅为82.6%,其中小型企业产品的抽样合格率更低至66.7%。 浙江华尔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凤镇名翔电器厂因产品质量存在种种问题被公开曝光。
(黄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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