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违规发信息至少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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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1:32 东南快报 | |||||||||
日前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首次审议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明确规定,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政府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规定,新闻媒体违规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规定,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
草案还对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处罚作出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的;未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或者不服从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未按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具体应急预案,导致突发事件危害扩大的;新闻媒体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或者报道虚假情况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