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4类人员下月起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1:5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李建芳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教师资格认定下月开始。4类对象可申请认定:包括户籍在福州地区的2006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2004年以来师范教育毕业未安排就业,档案关系寄存在福州市、县(市)区教育人才市场的人员;已取得教师资格,现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工作需要应取得新的相应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委取
得教师资格的在聘在岗人员今年可申请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2004年以来师范教育毕业未安排就业,档案关系寄存在福州教育人才中心的人员和户籍在福州地区的2006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8月4日,持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到福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申请报名。

  另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今年将暂缓办理教师资格认定手续:1.2004-2005学年度考核不合格;2.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已取得教师资格,申请办理第二种和两种以上教师资格;4.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后离开教学岗位多年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