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类人员下月起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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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1:58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李建芳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教育局获悉,教师资格认定下月开始。4类对象可申请认定:包括户籍在福州地区的2006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2004年以来师范教育毕业未安排就业,档案关系寄存在福州市、县(市)区教育人才市场的人员;已取得教师资格,现因学校调整合并或工作需要应取得新的相应种类教师资格的人员;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委取
2004年以来师范教育毕业未安排就业,档案关系寄存在福州教育人才中心的人员和户籍在福州地区的2006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8月4日,持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到福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申请报名。 另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今年将暂缓办理教师资格认定手续:1.2004-2005学年度考核不合格;2.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已取得教师资格,申请办理第二种和两种以上教师资格;4.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后离开教学岗位多年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