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书记”杨建国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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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3:10 舜网-济南时报 | |||||||||
新华社合肥6月25日电 利用职务便利大肆“卖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241万余元、美元5800元,仅借款利息收入就达到人民币104万余元。近日,安徽省和县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杨建国因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受审。 检察机关查明,1998年至2004年,杨建国利用担任巢湖市市长、中共和县县委书记
除了“卖官”敛财,杨建国还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经调查,杨建国家庭财产共计人民币627万余元、美元25626元、英镑290元、港币6706余元,其家庭支出共计人民币14万余元。其中,杨建国及其妻子能说明来源的财产中,工资收入人民币33万余元,借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04万余元,其他收入包括房租、接受赠予、代课费、卖房营利等人民币58万余元,还有受贿所得的财物。 法庭上,杨建国看起来很镇定,却不停地擦汗。对于收受贿赂的指控,他认为人情往来是“正常的、不应该定为受贿”;对于百万元的借款利息收入,杨建国没有表示任何异议。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