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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捐成了对家长的挟持和利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4:22 京华时报

  浏阳市黄泥湾小学为建设该校塑胶跑道,在学生家长委员会的组织下,向全校学生家长发出募捐倡议。在家长会上,摆在学生家长面前的,一份是“募捐倡议书”,一份是“三好学生评审表”。

  尽管是打着“完全遵循自愿原则”的募捐,但是,面对班主任和家长委员会委员的一再地“思想动员”,家长们不得不担心,“如果自己不捐款,孩子以后在学校就学的情况
会怎么样”。

  于是,家长们的自愿,只能是被迫的自愿;家长遭受的,只能是自愿的被迫。更可耻的,除了这样的心理压迫,与募捐捆绑在一起的,还有“诱惑暗示”,摆在家长们面前的那一纸“三好学生评审表”,就是极具诱惑力的工具。家长们都明白,“三好学生”的荣誉光环,不只是一种精神激励,还将成为将来“择校”有力的敲门砖。

  因此,我们只能说,发生在浏阳市黄泥湾小学的这一次“自愿募捐”,其实就是一次“强迫与利诱”之下的自愿,就是家长们心中认为的“借自愿之名行摊派之实”。

  黄泥湾小学以“为建设该校塑胶跑道”为由,向家长强行募捐,这样的行为,表面看来,是为了谋求学校更好地发展,但究其本质,就是“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乱收费行为。这样的教育乱收费行为,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对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侵害。而这家学校把募捐与评优捆绑在一起,也极大地背离了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极大地偏离了教育讲求科学与人文的内涵。而且,这也是教育者利用掌握的评估权力,公然地进行“权力寻租”的行为。

  以强迫与利诱的手段,让家长们“自愿捐助”,这里的捐助,已经不再是温暖的词汇,而是冷冰冰的强硬挟持。这样的行为,是对公民的经济权利与教育权利的侵犯。

  摘编自《潇湘晨报》6月24日文/单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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