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子咬人景区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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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4:22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还没进猴山,就被猴子咬了,经过工商部门调解,景区同意承担游客相应的治疗费用。 游客陶先生告诉记者,6月17日上午,他和朋友来到房山十渡太平猴山游玩,在景区门口,他和朋友买了几根雪糕。准备进入景区时,工作人员拦住他们,让他们把雪糕吃完再进去,否则“猴子看见会抢”。就在这时候,一只猴子跑出来,抱着陶先生的腿咬了一口。
十渡工商所接到投诉后,马上联系了景区负责人,将投诉双方叫到工商所里进行调解。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先给陶先生300元赔偿,如果陶先生到防疫部门检查结果有任何病症,景区承担相应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