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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新初三、高三外不得补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5:31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王国强)西安市中小学还有两周就放暑假了。西安市教育局下发通知,暑假期间,除新初三(指本学期初二,秋季入学进入初三)和新高三(指本学期高二,秋季入学进入高三)年级可安排不超过两周的补课外,学校不得随意统一组织其他年级学生补课。

  西安市中小学于2006年7月5日起放暑假(有农忙假的地方和学校可以顺延);新学年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在放暑假前,要
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暑假期间学校领导要轮流值班。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要严格执行“减负”的有关要求。暑假期间,除新初三和新高三年级必要时可安排不超过两周的补课(收费须经物价部门批准)外,学校不得随意统一组织其他年级学生补课。学校要合理安排这两个年级的补课日期,可根据气温情况适时调整在校学生的作息时间。任何学校不得以诸如“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任何形式或借口,变相收取补课费。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在职教师不得应聘代课。各区县教育局要对辖区内的乱办班、乱补课现象集中督察治理,保证辖区内中小学不出现违规补课现象,对举报的情况要反应迅速,及时查处,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要给予严肃处理。所有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级别、任何名义、任何方式的竞赛活动。

  此外,各学校要做好新生入学及录取工作。任何高中学校不得私自录取新生,更不得向学生提前收费。保育院、幼儿园原则上不放假。在孩子减少的情况下,保教人员可轮流休息,但不得硬性动员家长接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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