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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五年内,基本消除择校现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7:5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本报记者江芸涵 未来5年内,将基本消除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成都市委、市政府择校、大班额现象———根据日前成都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大力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十一五”期间,成都将合理配置基础教育公共资源,形成与推进城乡一体化相协调的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合理布局,为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

  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成都市将不断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实现区(市)县域内中小学校在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基本均衡。小学六年巩固率达到99%,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达到本科、专科学历层次的比例分别达到70%和80%,区(市)县域内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教师待遇基本统一。

  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在基础教育投入机制方面,确保在2010年底前,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不低于中央规定的基准定额标准。实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全市各区(市)县核定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比例不得低于45%。

  完善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逐步在区(市)县域内建立统一的城乡教师津贴补贴标准,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区(市)县域内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职教和普教比例达5∶5进一步改革高中招生制度,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实现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比例达到5∶5,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的对口保送学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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