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保局出台“六条禁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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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7:5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李丹)“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融入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中,落实到环境监管的具体行为中。”14日,省环保局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实践活动,全省环保系统形成了“以环境改善为荣,以环境恶化为耻”的共识。 省环保局党组认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对新的历史条件下武装环保队伍、推进环保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全省环保系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将“八荣八耻”转化为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格环评审批,省环保系统作出承诺。关于环境监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收取排污费,不收人情费、议价费,所有排污费收取网上公布;公平公正执法,杜绝勾兑,所有执法案件网上公布;文明执法,不接受任何礼品和有价证券;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关于环评审批,承诺严格环评把关,实行一票否决制;便民高效,实行限时办结制,重点项目全程跟踪,优化环评服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审查条件,公开审批结果;加大对未批先建等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廉洁自律,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环保系统进一步明确了“六个不为”,出台“六条禁令”。即: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监测、统计、验收工作弄虚作假;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设备;严禁利用职权收受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 点评 田维钊(省环境保护局局长):“建设生态四川、打造绿色天府”是我省环保系统肩负的历史重任。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是我们完成这一历史重任、推进环保事业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先导。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我们进一步增强了从事环保事业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坚定了建设绿色家园、和谐社会、服务全人类的崇高信念,形成了“以环境改善为荣、以环境恶化为耻;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荣、以无视环境违法行为为耻;以严格执法为荣、以纵容勾兑为耻;以节约环保为荣,以浪费污染为耻”的共识。这对我们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