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鞍山市第十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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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7:55 千华网 | |||||||||
中国共产党鞍山市第十次代表大会经过审议,批准张庆岩同志代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2001年6月以来,全市各级纪委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狠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风和源头防范工作,积极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大会指出,今后五年是加速经济隆起、科学发展鞍山的重要时期,也是加快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将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外部环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 大会要求,全市反腐倡廉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和十届市委提出的各项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果为全面开创我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统筹安排;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康发展,为顺利实现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而努力奋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