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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不完善物业也为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8:44 每日新报

  物业人员表示,这个小区已经建立有六七年的时间了。他们接手为这个小区服务时并不知道开发商并没有向路灯管理部门交纳小区的路灯配套费用。

  由于配套不到位,使得该小区的路灯一直没有纳入路灯管理部门管理。这样,小区内路灯用电就不能纳入路灯网络,只能使用小区电路。那么开启路灯需要的费用,就应该由全体业主来担负。但许多业主对于交纳路灯用费并不认可,大多并不交纳。最初时,物业公
司还可以坚持整晚开启路灯,但一个月下来就要负担路灯电费近千元。几个月下来,实在无力担负路灯电费的物业公司才决定,每天23:00后就会关闭小区路灯。

  <责任编辑>闫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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