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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债设“强奸”案害人不成反害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8:44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罗骏通讯员李伟范金龙)出租房内发生“强奸”案,受害女子被利刃割伤。可也正是这个蹊跷的伤口引起了刑警的注意,经进一步细致侦查,扑朔迷离的案件终于水落石出———被“强奸”人竟是伙同他人陷害“强奸犯”的疑犯,幕后真凶一一落网,三名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

  今年6月16日晚11时许,河北区110指挥中心接一女子李某报警称,自己的“妹妹”
张某在河北区某居民房中被人强奸。分局民警立即赶往案发现场,敲门,屋中传出一名女子声称一名男子不让其开门的呼喊声。就在刑警预备采取紧急行动时,房门被屋内的男子梁某打开。民警随即进入屋中,报警人李某见到梁某连连破口大骂,床上一年轻女子正捂着胳膊上的一处刀伤大声哭闹。该女子张某称被梁某强奸,反抗时还被梁某用刀划伤。

  这个有些奇怪的伤口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将双方带回后,受害人张某称自己是通过网友刘某介绍认识的梁某,案发当日梁某打电话约其来到该居民房,兽性大发施暴。而梁某则称,是张某约其到居民房中的,自己根本没有与其发生关系,更没有割伤她。

  根据张某讲述受伤时的情景,民警明显觉得其伤口可疑,从伤口方向、大小和形状等分析都不像是暴力割伤,反倒是像自己所为。带着疑问,不动声色的民警调查获悉,该居民房为“日租房”,打电话预订的确实是一名自称“梁某”的男子,不过用的却是被害人张某的手机。这与“被害人”张某所述明显相悖。民警综合多种因素决定接触张某的“网友”、男子刘某———该刘某不但是报案人李某的男友,也是“强奸犯”梁某的朋友。刘某风风火火地赶到办案单位后,显得十分震惊,并“怨恨交加”。受害人张某不停责骂刘某交了禽兽不如的朋友,刘某也是捶胸顿足,不停道歉。这一切看似十分正常,在民警眼中都如同排练过的“戏剧”。进一步侦查,该刘某尚欠梁某一笔巨款,且梁某最近正在追债———陷害动机开始明了。当刑侦技术人员最终拿出张某没有被强奸的证据后,民警对张某、刘某、李某三人隔离审查,终于使这起“诬告强奸”案水落石出。

  原来,刘某与梁某原为同事,后梁某将10余万元现金借给了刘某,但均被刘某挥霍。近日,梁某向刘某追债,二人因此发生矛盾。随后刘某想出了陷害梁某的计策,在会同女友李某、网友张某周密预谋后,设计了这个假强奸陷阱。目的是让梁某锒铛入狱,同时附带民事赔偿,索取20万。后刘某用张某的手机,以“梁某”的名义预订了日租房。然后让张某“钓”出梁某,李某得到信号后报警。“强奸”案发生,警察赶到时,张某堵在门口,再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向自己的胳臂猛划下去……现三人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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