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西一律师伪造当事人年龄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09: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崔佐钧 通讯员冯斌) 为使当事人逃避刑事责任,一律师竟授意被告人之父伪造其子年龄。6月21日,这名律师及被告人之父被公安机关分别以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罪、伪证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现年64岁的陈文耀系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归顺律师事务所律师。今年初,陈文耀经所里指派担任靖西县龙临镇农民龙飞强奸案的辩护律师。为使龙飞逃避刑事责任,陈文耀
授意龙飞之父龙文学将其子的出生日期由“1987年12月20日”改为“1989年12月21日”。事后,陈文耀利用会见之机交待龙飞在法庭上按伪造的年龄进行辩解。

  3月23日,靖西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龙飞按照事先预谋辩称自己犯罪时未满16周岁,陈文耀也当庭出示伪造的出生日期簿为其作无罪辩护。休庭后,靖西县检察院检察官经过调查,发现了陈文耀、龙文学伪造证据的犯罪事实,建议警方提请批捕两名犯罪嫌疑人。

  4月25日,欲逃法网的龙飞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5月17日,其父及陈文耀分别被靖西县检察院以涉嫌伪证罪、辩护人伪造证据罪批准逮捕。

崔佐钧 冯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