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安集中治理城区“两抢一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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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0:00 法制周报-e法网 | |||||||||
打“抢”不力 问责公安局长 湖南省公安厅决定,从现在起至今年底,在全省开展集中治理城区“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城区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湖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江在专项斗争部署会上要求,要坚决把 “两抢一盗”犯罪高发多发势头压下去。
李江强调,集中治理城区“两抢一盗”专项斗争要抓好四个重点:一是快速反应抓获现行。要针对城区“两抢”犯罪的特点,抓获一大批现行“两抢”犯罪嫌疑人。二是集中力量攻大案。对现行“两抢一盗”大案,局领导要亲自上案,对影响大、危害大的跨地区、系列性盗抢犯罪团伙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三是治理案发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无牌、假牌、套牌车辆,加强对二手手机市场、金银首饰加工点等场所和行业的管控,以及对暂住人口和房屋出租的管理。四是加强预防控制。首先要加强街面巡逻控制,第二要进一步增强社区防范能力,第三要加强技防控制系统建设。 李江要求,为确保集中治理城区“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省厅将通过暗访和群众测评等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措施不力、成效不大、“两抢一盗”多发的市州公安局一把手直接下发《公安督察通知书》,要其到省厅说明原因。省厅在年底对市、州、县治理“两抢一盗”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实行责任倒查。“两抢一盗”案件频发的,将追究县市公安局长、派出所长相关责任。本报记者 熊小平 特约记者 张世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