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车嫌犯大小便“失禁”半年经司法鉴定为“装疯卖傻”,领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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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0:10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宜兴市人民法院日前在公开审理一起抢劫汽车的案件时,一名被告人在庭上出现了“精神异常”。他是真的出现了精神障碍还是装疯卖傻?依法经过精神病鉴定,该院判定他应对自己的罪行承担责任,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这个姓熊的被告人,被押上法庭后,不肯坐上被告席。他始终蜷缩着身子,坐在地上,把手指放在嘴里,低着头。面对审判人员及公诉人的提问,始终一言不发。此前,今年
此案涉及的被告人有3个: 熊某、杜某、王某,同在杭州萧山打工时相识。去年12月22日晚,熊某在萧山瓜沥镇以租车为名,诱骗汪某将一辆黑色桑塔纳3000开至萧山晋江镇晋东村。停车后,熊某与事先在此等候的杜某、王某,用手拉、棒打等手段,将汪某从驾驶室拉出推倒在汽车后排座,并将其袋中的100余元现金、手机1只及驾驶证等抢走。之后,由王某驾车一同前往安徽阜阳。车子途经宁杭高速公路宜兴新街路段时,熊某、杜某将汪某抬出车外,扔在高速公路边的隔离网外。次日上午8时许,熊某等人将车开至阜阳进行交易时,被当地警方查获。后汪某经法医鉴定,已构成轻伤。 为保障人权,法院依法委托无锡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技术组对熊某目前的精神状况进行司法鉴定,经脑电图、脑地形图检查未发现异常,检查人员发现熊某表情做作、动作夸张,其异常表现与精神病的临床症状不符,认定其无精神病。故作出上述判决。另两名被告人亦被判处有期徒刑。(刘红英汪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