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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鼓励机关人员离岗创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11:2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为了鼓励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我省谋划了一系列政策激励机制。昨天下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在会议召开之前,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严琛做了一场有关我省中小企业现状的讲座。他介绍说,去年我省中小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100亿元,仅相当于浙江的28%,江苏的29%,上缴税金220亿,仅相当于浙江的23%、江苏的28%。即使在发展速度上,我省与江浙也有较大的差距,去年中小企业增长速度比江苏低14.2个百分点,比浙江低7.4个百分点。中小企业要发展,首先面临的就是创业难的问题,
我省一些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受制约的不是资源和投资,而是创业门槛高,因此要鼓励全民创业。

  昨天下午提交大会审议的《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草案)以若干具体条款鼓励我省全民创业。其中一条特别规定“鼓励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规定“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在省内创办中小企业的,经批准,由原单位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离岗创办中小企业的,经批准,可以保留公职三年,工龄连续计算,辞职人员属于财政供给的,经济补偿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与此同时,我省借鉴湖北、江苏、四川等地的做法,以立法形式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约束,以法规形式确定了12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中小企业不能碰的“红线”。

  这12项条款包括:擅自对中小企业进行检查的;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企业接受指定产品或服务的;收费违反许可制度,收费时不出示有效证件,不按标准收费,不开具有效票据,不如实填写规定内容以及对企业进行摊派或强求赞助的;以及其他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等行为。(屈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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